# SZ107-17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汐止區公園、綠地、廣場內設施新設工程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決標日:107/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君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4,900
原始預算
$ 2,835,886
底價金額
$ 2,620,000
決標折數
83.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靜泓
聯絡電話 (02)26411111#322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蔡靜泓
聯絡電話 (02)26411111#322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AL693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公園新設工程項目,金額為新臺幣2,835,886元。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三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場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三樓總收文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為年度開口契約,履約期間自甲方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餘分案開工時間及履約期限將於通知日起個別議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廠商係公司或行號,並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07年12月14日起至107年12月25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56)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 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2,835,886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8年度汐止區公園、綠地、廣場內設施新設工程。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07年12月18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靜泓
聯絡電話
(02)26411111#322
機關代碼
3.82.78
單位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268號
聯絡人
蔡靜泓
聯絡電話
(02)26411111#322
傳真號碼
(02)26489007
電子郵件信箱
AL693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公園新設工程項目,金額為新臺幣2,835,886元。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三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200元整,現場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5 09: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3/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三樓總收文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為年度開口契約,履約期間自甲方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履約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餘分案開工時間及履約期限將於通知日起個別議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廠商係公司或行號,並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購取:在辦公時間內於107年12月14日起至107年12月25日止逕到主辦機關價購領取。 (二)通訊購取:請檢附書表費用(郵政匯票)、限時掛號回郵郵資(56)元及書名收件人姓名、地址之大信封。
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
招標文件售價
(一)新台幣貳佰元整。 (二)若廠商採用上網領取標單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開標日期及地點
107年12月25日上午10時在本所三樓開標室。
其他: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餘詳招標文件。 2、未載明之部份請詳閱標單內容資料。
其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4、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2,835,886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08年度汐止區公園、綠地、廣場內設施新設工程。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07年12月18日。 (二)、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三)、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及電話為(02)26411111轉310傳真為(02)26489007。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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