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4303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蘆洲區115年度里長暨鄰長聯誼活動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決標日:114/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總盈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86,600
原始預算
$ 4,186,6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建清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17
機關代碼 3.82.77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聯絡人 王建清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17
傳真號碼 (02)22816024
電子郵件信箱 ad00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棄標並有效約束廠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棄標並有效約束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鄰長115年3月8至9日、15至16日、22至23日分三梯,里長5月10至1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屬勞務採購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317萬2,4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 2.採公開評選、簡報,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簡報日期:另行通知。
其他:履約期限 1.鄰長115年3月8至9日、15至16日、22至23日分三梯,里長5月10至12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及採購需求表。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預估人數〕 1.鄰長聯誼活動約826人。 2.里長聯誼活動約80人。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5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建志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傳真號碼:02-22816024。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建清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17
機關代碼
3.82.77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聯絡人
王建清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17
傳真號碼
(02)22816024
電子郵件信箱
ad00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0/01 09:00
開標時間
114/10/0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棄標並有效約束廠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棄標並有效約束廠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鄰長115年3月8至9日、15至16日、22至23日分三梯,里長5月10至12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屬勞務採購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綜合旅行業,或;2.乙種旅行業以上);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317萬2,4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5年3月31日止。 2.採公開評選、簡報,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簡報日期:另行通知。
其他:履約期限
1.鄰長115年3月8至9日、15至16日、22至23日分三梯,里長5月10至12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及採購需求表。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預估人數〕 1.鄰長聯誼活動約826人。 2.里長聯誼活動約80人。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5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建志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0 傳真號碼:02-22816024。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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