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d0006@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至116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22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投標廠商於得標後,必然履行契約,防範投標廠商圍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餘詳本契約第七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契約無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電器承裝業、電器安裝業、視聽設備工程或相關通訊廣播系統服務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注意事項
1.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220萬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5年3月31日止。
2.本案係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廠商請於投標時檢附企劃書12份,簡報日期訂於114年12月16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舉行。
其他:履約期限
1.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契約書第7條與採購補充規範。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2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建志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55
傳真號碼:02-22816024。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