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3111 已決標公告

114年蘆洲區北區公園廣場綠地及公廁委託環境清潔維護案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決標日:113/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天篷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07,514
原始預算
$ 7,416,751
底價金額
$ 7,045,000
決標折數
93.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家駿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33
機關代碼 3.82.77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聯絡人 謝家駿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33
傳真號碼 (02)22816024
電子郵件信箱 ad00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9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15
開標地點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惟為使廠商負履約責任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惟為使廠商負履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清潔維護業務者。)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注意事項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741萬6,751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4年3月31日止。
其他:履約期限 1.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3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55 傳真號碼:02-22816024。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家駿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33
機關代碼
3.82.77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聯絡人
謝家駿先生
聯絡電話
(02)22811484#233
傳真號碼
(02)22816024
電子郵件信箱
ad000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9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7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方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13:00休息)下午17:00逕本所4樓秘書室,於現場開立領據繳交:新臺幣100元整(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2 09: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15
開標地點
本所4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07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惟為使廠商負履約責任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惟為使廠商負履約責任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7010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招標文件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清潔維護業務者。)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詳本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位內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其他:注意事項
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741萬6,751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114年3月31日止。
其他:履約期限
1.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2.建議得標廠商印花稅之繳納:「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或至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承攬合約課徵印花稅簡介」及「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參閱,申辦繳納印花稅。 1.郵購(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於外封袋明顯處註明『購買某標案』字樣。 2.現場領標者不發售紙本招標文件,僅提供光碟1片。 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3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秘書室(發包)連絡人:沈先生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55 傳真號碼:02-22816024。
疑義、異議: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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