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7B041 已決標公告

土城藝文館屋頂隔熱排水改善工程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決標日:105/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鉅玖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2,000
原始預算
$ 488,854
底價金額
$ 46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國輝(工務課)楊大明(標務)
聯絡電話 (02)22732000#216;325
機關代碼 3.82.7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聯絡人 陳國輝(工務課)楊大明(標務)
聯絡電話 (02)22732000#216;325
傳真號碼 (02)22732040
電子郵件信箱 AA7833@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肆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若未於上述期限內申報開工,則自通知日起第5日視為開工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5年10月31日。詳契約(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郵購: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支付文件工本費新臺幣400元,並於信封載明購買招標文件案號、案名、收件人及指定收件地址,附回郵信封及郵票20元5張、10元5元各1張。本所收件清點匯票金額無誤後,招標文件與剩餘郵票將以掛號方式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所需時間。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工務課陳國輝 ,電話為:(02)22732000分機24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國輝(工務課)楊大明(標務)
聯絡電話
(02)22732000#216;325
機關代碼
3.82.7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聯絡人
陳國輝(工務課)楊大明(標務)
聯絡電話
(02)22732000#216;325
傳真號碼
(02)22732040
電子郵件信箱
AA7833@ms.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2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肆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21 17:00
開標時間
105/09/2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若未於上述期限內申報開工,則自通知日起第5日視為開工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曆天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5年10月31日。詳契約(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郵購: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支付文件工本費新臺幣400元,並於信封載明購買招標文件案號、案名、收件人及指定收件地址,附回郵信封及郵票20元5張、10元5元各1張。本所收件清點匯票金額無誤後,招標文件與剩餘郵票將以掛號方式寄至指定收件地址。採郵購方式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所需時間。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工務課陳國輝 ,電話為:(02)22732000分機24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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