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L0661@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1,022萬837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本契約廠商應於甲方通知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或本採購案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最新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餘詳見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所列】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餘詳見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所列】
附加說明
【期程要求】
本契約廠商應於甲方通知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期限為115年12月31日或本採購案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另倘因機關下年度之「116年度新北市萬里區水利設施改善暨清淤工程(開口契約)」無法如期於116年1月1日前決標者,得視需要通知廠商延長工期,至「116年度新北市萬里區水利設施改善暨清淤工程(開口契約)」決標日止;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預算金額】
(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22萬837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1,022萬837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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