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4922064分機35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L0661@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新北市萬里區災害搶修復建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3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萬元正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11年3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補充說明]
一、搶災工程部分:廠商應同意業主通知發生災害之時起1小時內到達發生現場進行交通維護措施,並於確定搶修方案後4小時內進行搶修工作,並與監造單位駐足現場至搶修工作完成止,方能撤離現場機具、材料、人員及設備。另廠商應同意業主通知(含電話、傳真通知)日起進場辦理復建工程。
二、其餘詳契約書內容。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工務課)何小姐,電話為:(02)24922064分機359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21T01:26:23+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L0661@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收發文櫃台(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11年3月31日或本契約總價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補充說明] 一、搶災工程部分:廠商應同意業主通知發生災害之時起1小時內到達發生現場進行交通維護措施,並於確定搶修方案後4小時內進行搶修工作,並與監造單位駐足現場至搶修工作完成止,方能撤離現場機具、材料、人員及設備。另廠商應同意業主通知(含電話、傳真通知)日起進場辦理復建工程。 二、其餘詳契約書內容。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工務課)何小姐,電話為:(02)24922064分機359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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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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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北市萬里區災害搶修復建工程(開口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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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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