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99-011 已決標公告

2017新北市宗教文化節-野柳神明淨港文化祭活動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決標日:105/10/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映普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志強
聯絡電話 (02)24922064#315
機關代碼 3.82.74
單位名稱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3樓
聯絡人 林志強
聯絡電話 (02)24922064#315
傳真號碼 (02)24925352
電子郵件信箱 AJ598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7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秘書室,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09:3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多功能會議室(暫定)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七天,詳契約書(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演服務業」或「演藝活動葉」或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行號者,不在此限。 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00萬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2月1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其他:(未填寫時本目無規定)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志強
聯絡電話
(02)24922064#315
機關代碼
3.82.74
單位名稱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3樓
聯絡人
林志強
聯絡電話
(02)24922064#315
傳真號碼
(02)24925352
電子郵件信箱
AJ598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77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秘書室,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8 09:3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4樓多功能會議室(暫定)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七天,詳契約書(稿)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演服務業」或「演藝活動葉」或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行號者,不在此限。 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00萬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06年2月1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2)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一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其他:(未填寫時本目無規定)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萬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8 09: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