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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符合採購目的之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06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以標餘款作為擴充之上限。
2.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秘書室,新台幣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7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種苗業;或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或相關業務者。
2.綜合營造業登記書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種苗業登記證,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更正投標須知第23頁投標廠商之投標資格。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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