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28D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貢寮區公園、綠地、道路及廣場之景觀綠美化暨設施維護委託設計監造案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決標日:111/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宥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5,240
原始預算
$ 205,24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智鈴
聯絡電話 (02)24941601#808
機關代碼 3.82.72
單位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聯絡人 黃智鈴
聯絡電話 (02)24941601#808
傳真號碼 (02)24941681
電子郵件信箱 AC155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5,2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14年2月28日止、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4 09:30
開標時間 111/11/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4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專業技師事務所(園藝、土木或結構相關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或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餘詳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俾本所查驗。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4.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爰先行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5.本案於辦理開標、(評審)、(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7.本案採評審方式辦理,廠商投標時應檢附1式7份企劃書供評審(截標後不接受任何文件補送含企劃書),本案投標廠商須出席作簡報說明,暫定評審時間為111年11月24日下午1時30分整,每家廠商以20分鐘為限,答詢時間為10分。 8.本案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得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2
聯絡人
黃智鈴
聯絡電話
(02)24941601#808
機關代碼
3.82.72
單位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聯絡人
黃智鈴
聯絡電話
(02)24941601#808
傳真號碼
(02)24941681
電子郵件信箱
AC1552@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5,24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14年2月28日止、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4 09:30
開標時間
111/11/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4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專業技師事務所(園藝、土木或結構相關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或景觀專業技術服務公司。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餘詳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列印,俾本所查驗。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4.本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爰先行招標、並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5.本案於辦理開標、(評審)、(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7.本案採評審方式辦理,廠商投標時應檢附1式7份企劃書供評審(截標後不接受任何文件補送含企劃書),本案投標廠商須出席作簡報說明,暫定評審時間為111年11月24日下午1時30分整,每家廠商以20分鐘為限,答詢時間為10分。 8.本案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得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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