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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既有項目及價金;且該擴充之期間為簽約日起至114年2月28日;擴充金額上限為 500萬 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行號;或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園藝、植栽之業務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新北市政府景觀樹木修剪技術合格證」身分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存列印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3.本案暫定於111年12月8日上午10時整辦理開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2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5.本採購案目前尚未通過法定預算程序;通過法定預算程序前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6.本採購案金額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7.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8.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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