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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2,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植栽或園藝或綠美化等相關行業,但投標廠商屬公司、行號者,不在此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存列印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3.本案暫定於110年11月3日上午10時00分辦理開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2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5.本採購案目前尚未通過法定預算程序;通過法定預算程序前以保留決標方式辦理。
6.本採購案金額收取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7.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8.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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