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9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雙溪高中及雙溪國小通學步道及周邊環境整建工程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決標日:113/06/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崇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33,790
原始預算
$ 18,014,670
底價金額
$ 16,933,79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柏均
聯絡電話 (02)24931111#218
機關代碼 3.82.71
單位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聯絡人 林柏均
聯絡電話 (02)24931111#218
傳真號碼 (02)24932195
電子郵件信箱 AI328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11,2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5元
系統使用費 48元
文件代收費 24元
總計 54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所3樓採購中心開立繳款單,文件費新臺幣9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9 09:30
開標時間 113/06/19 10:00
開標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3樓採購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計1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繳證件(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前一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等代之(三)投標廠商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證明文件。 二、購買文件: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113年6月13日起至113年6月19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B4以上尺寸)貼妥國內快捷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造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950元整(以郵局匯票繳交本所,受款人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所(地址: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封面須註明購買第2次招標新北市雙溪高中及雙溪國小通學步道及周邊環境整建工程』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不得異議。面購者於受理期間內親至本所洽購,洽購時間為本所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 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計140日曆天完工。 四、決標原則: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6/1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柏均
聯絡電話
(02)24931111#218
機關代碼
3.82.71
單位名稱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聯絡人
林柏均
聯絡電話
(02)24931111#218
傳真號碼
(02)24932195
電子郵件信箱
AI3289@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補助金額
11,2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75元
系統使用費
48元
文件代收費
24元
總計
54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所3樓採購中心開立繳款單,文件費新臺幣9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6/19 09:30
開標時間
113/06/19 10:00
開標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3樓採購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計1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繳證件(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前一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等代之(三)投標廠商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證明文件。 二、購買文件: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113年6月13日起至113年6月19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B4以上尺寸)貼妥國內快捷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造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950元整(以郵局匯票繳交本所,受款人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所(地址: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封面須註明購買第2次招標新北市雙溪高中及雙溪國小通學步道及周邊環境整建工程』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不得異議。面購者於受理期間內親至本所洽購,洽購時間為本所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 三、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計140日曆天完工。 四、決標原則: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6/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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