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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權利,預計擴充金額為3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本所3樓採購中心開立繳款單,文件費新臺幣880元整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13年3月31日以前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繳證件(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上之登記資料投標(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前一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等代之(三)投標廠商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之證明文件。
二、押標金:新臺幣14萬5,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繳納現金者應先繳入本區公庫,以繳款書為憑〉。
三、購買文件: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111年12月5日至111年12月16日上午9時50分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B4以上尺寸)貼妥國內快捷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造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880元整以郵局匯票繳交本所,受款人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所)地址: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封面須註明領取公開第1次招標『112年度新北市雙溪區綠美化工程(開口合約)』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不得異議。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至本所洽購,洽購時間為本所上班時間,例假日不受理。
四、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13年3月31日以前竣工。
五、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辦理招標作業,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預算審議通過為止。
六、決標原則: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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