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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至3樓採購中心購買文件,文件費新臺幣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7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署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類」、「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或公司行號。2: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繳證件(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前一期之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等代之(三)公會會員證(四)投標廠商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或非拒絕往來戶(五)業務手冊或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其他可資證明印鑑印文正確性相關文件。
二、押標金:新臺幣8萬5,00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規定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無記名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繳納現金者應先繳入本區公庫,以繳款書為憑〉。
三、文件及圖說費:新臺幣300元整。
四、購買文件:面購或郵購均可,受理期間為105年8月26日起至105年9月8日止(郵購者以郵戳為憑),郵購者以無記名方式自備回件信封(B4以上尺寸)貼妥國內快捷回郵郵票並預先書妥自行造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以郵局匯票繳交本所,受款人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本所(地址:新北市雙溪區共和里東榮街25號),封面須註明購買第一次招標『2016新北健康三寶-山藥行銷暨推廣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字樣,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原件退回,不得異議。面購者請於受理期間內親至本所洽購,洽購時間為本所上班時間內,例假日不受理。
五、截標時間:105年9月8日上午09時50分。
六、開標時間:105年9月8日上午10時整於本所3樓會議室。
七、評選時間:105年9月14日上午10時整於本所2樓會議室。
八、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十、決標原則: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請提供企劃書一式10份以為評比之用。
十一、本案係採保留決標,因預算尚未經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核定,惟為增加行政效率,擬先行辦理採購作業,並俟農業局計畫核定後決標。
十二、業務主辦單位聯絡人: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農經課士瑋 電話為(02)21931111-223。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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