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E07 招標中 (剩 4 天)

新北市平溪區五分山及平湖東步道涼亭及觀景休憩平台設施改善工程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公告日:115/07/29 截止日:115/08/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028,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7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金緞/李元裕
聯絡電話 (02)24951510#111/131
機關代碼 3.82.70
單位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聯絡人 鄭金緞/李元裕
聯絡電話 (02)24951510#111/131
傳真號碼 (02)24952042
電子郵件信箱 ab460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其選購或擴充採購之項目及內容為與本案相關工作項目事宜;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30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補助金額 5,02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67元
付款方式 公所開具繳款書至平溪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8/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7 10: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16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之指定日開工,並於開工日起算8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金緞/李元裕
聯絡電話
(02)24951510#111/131
機關代碼
3.82.70
單位名稱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聯絡人
鄭金緞/李元裕
聯絡電話
(02)24951510#111/131
傳真號碼
(02)24952042
電子郵件信箱
ab4607@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其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其選購或擴充採購之項目及內容為與本案相關工作項目事宜;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3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30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補助金額
5,028,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567元
付款方式
公所開具繳款書至平溪農會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8/06 17:00
開標時間
115/08/07 10:00
開標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0/16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6新北市平溪區平溪街45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之指定日開工,並於開工日起算8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該文件須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平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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