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i5406@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小品德教育親師家庭聯絡簿加印;預計期間為開學後兩個月,預估本數為5,000本,預估金額為新臺幣7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新店區大豐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108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或;
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過往經歷紀錄。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1110622更正招標公告為第2次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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