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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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969,836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音控室的設置,讓表演舞台不用與音效設備共擠一個空間,訊息的溝通得以順暢。音控設備及燈光的更新,能讓良好的訊息溝通成效即時呈現,學生的學習成果表演得以完整,教師可根據表演過程進行教學歷程的修正,在更精確的掌握學習曲線後,找到教學其滾動式修正的著力點。
(二)地板與天花板的更新,讓表演舞台更加安全,學生得以放心的專注於展現學習成果。舞台布景的重新規劃,是推動與凝聚校本課程的重要利基點。
(三)以108課綱適性揚才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架構下,調控本校的森活館設備,期望藉此更有利於推動課綱的完整實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直潭路92號(直潭國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直潭路92號(直潭國小總務處)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標日如遇颱風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截標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樣時間截標與開標、評審。
2.本案於民國109年8月27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評審。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標日如遇颱風等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開標日、截標日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樣時間截標與開標、評審。
2.本案於民國109年8月27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評審。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