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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7年12月31日、金額為新臺幣84萬8,036元整。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校教室老舊、空間狹小,年久失修,希望藉由此次工程可以更新內部陳設,營造適合混齡學習及各學科教學的場域;藉由教學設備的調整,可以滿足學生個別學習及共同討論需求的環境;便利教師可利用書寫表達或以資訊化教學設備上課的設備,另外還有教師方便共同討論、備課的人性化備課室,使本校混齡教學可以順利推行。本案著重於實體室裝環境如色彩、尺寸、材料、樣式、形狀、風格等與美感相關的設計因素,以及配置、舒適等與功能相關的設計因素做搭配,營造優良師生教、學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福連里福連街一號
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1.室內裝修業2.建築師事務所
第2資格: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2.設立於新北市或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或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評選日期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本案須辦理簡報
2.本採購案係以「固定價格」決標,上開之固定價格額度(以下簡稱標價)為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費用之預算金額。但廠商「應提出」標價之「組成內容」。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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