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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讓偏鄉和都會區學童享有相同品質的飲食照顧,透過學校興建中央廚房協助偏遠學校,為使學校廚房擺脫以往給人潮濕黏膩的印象,建造出融合在地特色、生活美學,建築以人為本的現代化廚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國民小學
廠商資格摘要
第1資格: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明、公會會員證。
第2資格:丙級綜合營造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信用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公會會員證。
投標廠商同時符合上開2種資格者,德單獨投標。
投標廠商應符合上開資格之一部分,允許乙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新北市瑞芳區瑞芳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一)新北市政府政風處:服務專線:(02)2969-512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2樓
(二)法務部廉政署:24小時檢舉專線:0800-286-586現場受理: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三)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02)2262-4063、板橋郵政第13-112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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