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29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231@mtes.ntp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29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總包價法,1年期委託清潔服務的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公開取得企劃書---開標時間說明本案因允許電子投標,公告中之開標時間係為系統要求所登打,本校將不於該時間辦理現場開標作業,特此說明。
二、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其所提企劃書由本機關成立評審小組,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現場簡報評審。
(一)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二) 需現場簡報詢答,參審廠商於評審會時應派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出席簡報,簡報之先後次序,於評審開始前抽籤決定之。
(三) 評審時間:預定113年11月27日上午10時00分。
(四)評審地點:米倉國小2樓會議室
(五) 廠商簡報時,其列席人數不得超過 2人,其他非簡報廠商應先退場。前一廠商簡報結束後,下一順位之廠商若經本機關三次唱名仍無法進行現場簡報者,視同自動放棄簡報及說明的權利。
(六) 簡報時間以 10 分鐘為上限,簡報後評審委員提問10分鐘,採統問統答,廠商說明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評審委員於評審中得就參審廠商之資歷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八里區米倉國民小學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