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29巷1號
電子郵件信箱
kaku0329@gmail.com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5年度預算金額為98,000元,106年度預算金額為211,700元,總預算金額為309,700元,106年度經費列為採購後續擴充項目,若後續款項未獲核定補助,甲乙雙方同意無條件解除有關後續擴充之約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二段129巷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須具備病媒防治許可執照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廠商須具備病媒防治許可執照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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