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0612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教室走廊整修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盛宇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4,442
原始預算
$ 534,6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2.7.4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中陵
聯絡電話 (02)26381258#13
機關代碼 3.82.7.4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聯絡人 陳中陵
聯絡電話 (02)26381258#13
傳真號碼 (02)26383181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lin49@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4,6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34,6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05
原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功能:避免規畫設計單獨招標後之細部設計內容限制競爭的情形,並減少履約管理時不同廠商界面問題。 (二) 效益:將設計與施工合併招標辦理統包,廠商之技術能力、設計與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可提升採購效率,縮短完工期程。 (三) 標準:走廊環境改善以設計及裝潢施工為主,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技術屬性不同,對異業結合有其必要。 (四) 品質:得標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貫徹設計與施工能力的優點,提升採購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1 10:00
開標時間 106/12/11 10:30
開標地點 一心樓愛梅小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第1資格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室內裝潢設計及施工之業務者,或; 2.公司或行號。 3.建築師事務所 第2資格 1.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現況:本校緊鄰北海岸海邊,終年潮濕多雨,並滋生白蟻蟻群,以致教室走廊天花板板材遭蛀蝕嚴重,並於今年9月突然傾塌掉落。 貳、計畫目標: 1.拆除既有走廊立柱板材,施工期間架設安全圍籬。 2.整修走廊立柱板材設備,確保校園安全品質。 參、施工地點:本校一心樓幼兒園教室旁走廊。 肆、設計目標: (一)整合走廊空間功能及設備,充分發揮最佳效益。 (二)安全、實用、經濟、美觀原則的整體設計。 (三)提供省能、環保、人性化的無障礙空間及設施。 (四)設計具有耐久實用的走廊戶外空間設施。 伍、設計內容: (一)包括細部設計、數量計算、施工詳圖、施工及材料規範、設計與施工時程規劃、施工品質管理等,並送本校審查核准後,始得據以施工或供應安裝。 (二)設計有變更之必要者,應經本校同意或依本校之通知辦理。其變更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本校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三)設計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或無法依本院之通知變更者,本校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陸、保固維修: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7.45
聯絡人
陳中陵
聯絡電話
(02)26381258#13
機關代碼
3.82.7.4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聯絡人
陳中陵
聯絡電話
(02)26381258#13
傳真號碼
(02)26383181
電子郵件信箱
chunglin49@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4,6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34,68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05
原公告日
106/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功能:避免規畫設計單獨招標後之細部設計內容限制競爭的情形,並減少履約管理時不同廠商界面問題。 (二) 效益:將設計與施工合併招標辦理統包,廠商之技術能力、設計與計畫之完整性及可行性可提升採購效率,縮短完工期程。 (三) 標準:走廊環境改善以設計及裝潢施工為主,屬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技術屬性不同,對異業結合有其必要。 (四) 品質:得標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貫徹設計與施工能力的優點,提升採購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1 10:00
開標時間
106/12/11 10:30
開標地點
一心樓愛梅小站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老梅村老梅路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第1資格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室內設計業」或得以承辦關於室內裝潢設計及施工之業務者,或; 2.公司或行號。 3.建築師事務所 第2資格 1.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或 2.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壹、現況:本校緊鄰北海岸海邊,終年潮濕多雨,並滋生白蟻蟻群,以致教室走廊天花板板材遭蛀蝕嚴重,並於今年9月突然傾塌掉落。 貳、計畫目標: 1.拆除既有走廊立柱板材,施工期間架設安全圍籬。 2.整修走廊立柱板材設備,確保校園安全品質。 參、施工地點:本校一心樓幼兒園教室旁走廊。 肆、設計目標: (一)整合走廊空間功能及設備,充分發揮最佳效益。 (二)安全、實用、經濟、美觀原則的整體設計。 (三)提供省能、環保、人性化的無障礙空間及設施。 (四)設計具有耐久實用的走廊戶外空間設施。 伍、設計內容: (一)包括細部設計、數量計算、施工詳圖、施工及材料規範、設計與施工時程規劃、施工品質管理等,並送本校審查核准後,始得據以施工或供應安裝。 (二)設計有變更之必要者,應經本校同意或依本校之通知辦理。其變更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本校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 (三)設計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或無法依本院之通知變更者,本校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陸、保固維修:自驗收合格日起,保固2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老梅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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