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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213號
履約期限
分期施工:行政棟60日曆天、東側棟60日曆天
附加說明
採購環境介紹:(部分規定已納入解約條件或懲罰性違約金條款,請注意)
1.本校為生態校園,施工期間禁止破壞校區生態環境,或於生態水域範圍內(含洗手台、水溝)清洗施工工具、傾倒廢料等,造成土壤、水質污染、動植物傷害等情形。
2.校區地下水位高,施工時地下水抽取及排放方式需經校方同意,不得任意為之。
3.校舍原興建年代為民國五○年代,基礎開挖後,如發現沒有基腳需立即停工,待國震中心與教育局會勘評估後,再依結論繼續施工,停工期間不計工期。
4.施工區內列管珍貴樹木植穴不得堆放物品及垃圾,更不得傾倒廢水,施工過程中如傷及珍貴樹木,須立即停工進行治療,治療期間仍計列工期。
5.校園一律禁煙,工區內亦同。
6.假日施工需於三天前先行對總務處主任報備並核可,如未報備,禁止施工。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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