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電子郵件信箱
ad0225@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35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秘書室繳交新臺幣3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行號,或2.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以上營業項目或依相關證明文件為得提供傢俱、辦公傢俱、景觀、室內設計、室內裝潢及施工或相關業務者。且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傢俱安裝配置:
(1)廠商應於機關發文通知日起10個日曆天提供辦公傢俱企劃書圖。
(2)廠商應於機關確認圖說、款式及顏色後,機關發文通知日起4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並送達至八里區行政大樓(地址為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且安裝完成。
2. 搬遷日期及時間:
(1)廠商應於機關發文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提供搬遷企劃書,並於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至少1場搬遷說明會。
(2)搬遷起訖地點;
A.搬遷起點: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2段356巷16號。
B.搬遷迄點;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7)啟用時必要之搬遷物品,其搬遷日期及時間依本所函知時間辦理完成,其餘物品時間得另行協議。
(8)搬遷物品須依課室送達定點,必要時需代為上架。
;(其餘)詳本採購契約書第(樣搞)七條。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
主辦單位及聯絡電話
秘書室李孟芬小姐;26102621#615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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