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602A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垃圾處理場(廠)營運回饋金補助八里區滅火器更換乾粉及部分新購滅火器計畫(開口契約)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決標日:106/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凱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6,12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56.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泰鎰
聯絡電話 (02)26102621#612
機關代碼 3.82.69
單位名稱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聯絡人 張泰鎰
聯絡電話 (02)26102621#612
傳真號碼 (02)26104848
電子郵件信箱 aa2394@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15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31
原公告日 106/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現金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12 09:30
開標時間 106/06/12 10:00
開標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屬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經營標的項目或相關項目之買賣者。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之滅火器,須取得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書之手提蓄壓式附壓力表之10型ABC乾粉滅火器,投標廠商應檢附內政部消防署核發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合格廠商證照(書)」、消防技術士證照(書),驗收時需檢附消防設備士(師)於每次更換乾粉時到場證明照片及品管證明文件。 2.10型ABC乾粉滅火器之乾粉藥劑重量約3.5公斤(誤差值+5%內),空瓶重量約2.2公斤,總重量約5.7公斤(誤差值+5%內),蓄壓壓力195±10PSI,射程5公尺以上,噴射時間10秒以上。 3.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正。 4.本案採購項目所列單價如下: (1)更換10磅滅火器乾粉每瓶單價須低於(含)新臺幣200元正。 (2)換新10乾粉滅火器每瓶單價須低於(含)新臺幣400元正。 (3)噴漆(或貼紙)費用每張(瓶)須低於(含)新臺幣2.5元正,超出預算部分之噴漆(或貼紙) 金額由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2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泰鎰
聯絡電話
(02)26102621#612
機關代碼
3.82.69
單位名稱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聯絡人
張泰鎰
聯絡電話
(02)26102621#612
傳真號碼
(02)26104848
電子郵件信箱
aa2394@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15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31
原公告日
106/05/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現金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6/12 09:30
開標時間
106/06/12 10:00
開標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1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9新北市八里區訊塘里中山路二段356巷1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應屬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經營標的項目或相關項目之買賣者。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之滅火器,須取得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書之手提蓄壓式附壓力表之10型ABC乾粉滅火器,投標廠商應檢附內政部消防署核發之「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充填作業合格廠商證照(書)」、消防技術士證照(書),驗收時需檢附消防設備士(師)於每次更換乾粉時到場證明照片及品管證明文件。 2.10型ABC乾粉滅火器之乾粉藥劑重量約3.5公斤(誤差值+5%內),空瓶重量約2.2公斤,總重量約5.7公斤(誤差值+5%內),蓄壓壓力195±10PSI,射程5公尺以上,噴射時間10秒以上。 3.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00,000元正。 4.本案採購項目所列單價如下: (1)更換10磅滅火器乾粉每瓶單價須低於(含)新臺幣200元正。 (2)換新10乾粉滅火器每瓶單價須低於(含)新臺幣400元正。 (3)噴漆(或貼紙)費用每張(瓶)須低於(含)新臺幣2.5元正,超出預算部分之噴漆(或貼紙) 金額由廠商自行負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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