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66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6381721分機20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b8939@ms.ntpc.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600,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66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並應親赴本區公庫繳納始可領標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31 08: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31 1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35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66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鑿井業及相關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補充說明﹞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開標後標價低於底價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購領(現場領標僅提供錄製CD且須花費200元,請多善用電子領標。)
2.郵購部份:以郵政匯票方式購買,且金額為200元正抬頭為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另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載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秘書室收〈請附回郵限掛之郵資約一片光碟重量,請自行貼足〉,惟本區無快遞請注意領取及投送時間以確保自己權益。
3.電子領投標者: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領投取動作。本電子領標文件費用為0元但中華電信另行收取系統使用費及代收服務費等
﹝其他﹞
1.本案所有招標相關規定均以投標須知及相關說明為準則,有未盡事宜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請詳閱本投標須知及應附文件,若於開標時發現有遺漏時不予補正,且投標廠商除非經規定程序提出異議,否則於投標時即為同意本招標文件之全部內容。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要求補正逾期本所概不負責。
4.開標時資格審查以審查表為準,其餘審查表未列項目於開標當日不審查或於履約時審查。
5.招標內容若與本公告有出入時,以本案投標知內容為主。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23T04:10:5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ab8939@ms.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25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新北市石門區中山路66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並應親赴本區公庫繳納始可領標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竣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補充說明﹞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開標後標價低於底價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購領(現場領標僅提供錄製CD且須花費200元,請多善用電子領標。) 2.郵購部份:以郵政匯票方式購買,且金額為200元正抬頭為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另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載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秘書室收〈請附回郵限掛之郵資約一片光碟重量,請自行貼足〉,惟本區無快遞請注意領取及投送時間以確保自己權益。 3.電子領投標者: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領投取動作。本電子領標文件費用為0元但中華電信另行收取系統使用費及代收服務費等 ﹝其他﹞ 1.本案所有招標相關規定均以投標須知及相關說明為準則,有未盡事宜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請詳閱本投標須知及應附文件,若於開標時發現有遺漏時不予補正,且投標廠商除非經規定程序提出異議,否則於投標時即為同意本招標文件之全部內容。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要求補正逾期本所概不負責。 4.開標時資格審查以審查表為準,其餘審查表未列項目於開標當日不審查或於履約時審查。 5.招標內容若與本公告有出入時,以本案投標知內容為主。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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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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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溪里簡易自來水鑽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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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52-鑽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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