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31 已決標公告

108年新北市石門區新巴士路線委託營運-第2次招標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決標日:107/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小馬通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69,000
原始預算
$ 6,369,000
底價金額
$ 6,369,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6381721#205
機關代碼 3.82.68
單位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6381721#205
傳真號碼 (02)26382507
電子郵件信箱 ag103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36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石門區新巴士路線委託營運;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預估金額為新臺幣98萬7,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9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補助金額 6,36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並應親赴本區公庫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01月0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遊覽車客運業」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之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補充說明﹞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開標後標價低(平)於底價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購領(現場領標僅提供錄製CD且須花費新臺幣400元,請多善用電子領標。) 2.郵購部份:以郵政匯票方式購買,且金額為肆佰元正,抬頭為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另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載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秘書室收〈請附回郵限掛之郵資約一片光碟重量,請自行貼足〉,惟本區無快遞請注意領取及投送時間以確保自己權益。 3.電子領投標者: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領投取動作。本電子領標文件費用為0元,但中華電信另行收取系統使用費及代收服務費等 ﹝其他﹞ 1.本案所有招標相關規定均以公開招標最低標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為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請詳閱本投標須知等補充規定及應附文件,若於開標時發現有遺漏時不予補正,且投標廠商除非經規定程序提出異議,否則於投標時即為同意本招標文件之全部內容。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要求補正,逾期本所概不負責。 4.開標時資格審查以審查表為準,其餘審查表未列項目於開標當日不審查或於履約時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6381721#205
機關代碼
3.82.68
單位名稱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2)26381721#205
傳真號碼
(02)26382507
電子郵件信箱
ag103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36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石門區新巴士路線委託營運;且該擴充之期間為3個月、預估金額為新臺幣98萬7,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29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補助金額
6,36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並應親赴本區公庫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24 17:00
開標時間
107/12/25 11:00
開標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01月0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遊覽車客運業」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之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決標方式補充說明﹞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開標後標價低(平)於底價之最低標價廠商為得標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購領(現場領標僅提供錄製CD且須花費新臺幣400元,請多善用電子領標。) 2.郵購部份:以郵政匯票方式購買,且金額為肆佰元正,抬頭為新北市石門區公所;另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載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寄至25343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秘書室收〈請附回郵限掛之郵資約一片光碟重量,請自行貼足〉,惟本區無快遞請注意領取及投送時間以確保自己權益。 3.電子領投標者:請至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領投取動作。本電子領標文件費用為0元,但中華電信另行收取系統使用費及代收服務費等 ﹝其他﹞ 1.本案所有招標相關規定均以公開招標最低標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文件為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2.請詳閱本投標須知等補充規定及應附文件,若於開標時發現有遺漏時不予補正,且投標廠商除非經規定程序提出異議,否則於投標時即為同意本招標文件之全部內容。 3.所購招標文件如有缺頁或遺漏最遲應於開標前一日辦公時間內至本所要求補正,逾期本所概不負責。 4.開標時資格審查以審查表為準,其餘審查表未列項目於開標當日不審查或於履約時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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