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02402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行政大樓內部裝修統包工程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決標日:113/1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虹耀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00,000
原始預算
$ 5,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機關代碼 3.82.6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人 陳先生/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傳真號碼 (02)26657751
電子郵件信箱 av5576@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建物其他裝修工項及本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1、3樓空間重新規畫及裝修,以臻辦公環境之完善。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2 14: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4:1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21日曆天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單獨投標之廠商: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專業設計技術) 2.共同投標之廠商: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建築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 (4)建築師事務所+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統包工程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 ※ 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 「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機關代碼
3.82.6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人
陳先生/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傳真號碼
(02)26657751
電子郵件信箱
av5576@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建物其他裝修工項及本案相關工作項目,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1、3樓空間重新規畫及裝修,以臻辦公環境之完善。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2 14:00
開標時間
113/11/12 14:1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之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21日曆天內完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單獨投標之廠商:室內裝修業(含專業施工技術及專業設計技術) 2.共同投標之廠商: (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建築師事務所 (3)建築師事務所+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 (4)建築師事務所+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統包工程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 ※ 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 「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其他: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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