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1601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坪林區106年自行車道與觀魚步道環境清潔維護暨除草勞務採購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決標日:106/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銓潤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10,000
原始預算
$ 3,087,680
底價金額
$ 2,727,900
決標折數
70.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俐璇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機關代碼 3.82.6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人 吳俐璇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傳真號碼 (02)26657728
電子郵件信箱 aj899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之施作工項;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8
原公告日 106/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3 09:59
開標時間 106/02/03 10:1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本案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1.公司或行號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業務者。 3.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清除、處理)許可證」者,其『清理』、『清除』及『處理』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木材、廢纖維及生活垃圾等三項。 2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 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3 09:59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俐璇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機關代碼
3.82.66
單位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人
吳俐璇
聯絡電話
(02)26657251#215
傳真號碼
(02)26657728
電子郵件信箱
aj8995@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之施作工項;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8
原公告日
106/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2/03 09:59
開標時間
106/02/03 10:10
開標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本案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1.公司或行號2.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種苗、景觀工程、植栽或景觀綠美化或相關業務者。 3.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團體或公司,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一般事業廢棄物清理或相關業務者,且領有環保機關依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辦法」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清除、處理)許可證」者,其『清理』、『清除』及『處理』廢棄物種類至少應包含廢木材、廢纖維及生活垃圾等三項。 2 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 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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