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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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新臺幣(預算金額-決標金額) 元整,2.新臺幣44萬4,946元整(預計新北市政府機關補助費用),其項目及內容為本契約內項目施作至標餘款用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2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2樓服務台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14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甲方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並具履約能力者;暨檢附納稅證明、加入公會證明、無退票證明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每一分案依甲方所訂之工期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為民國106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
2.其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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