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C515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6年3月30日、金額為新臺幣5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3/3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種苗業〕或〔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之業務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
(一)本契約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依各分案派工期限內完工。最後分案通知日期為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為主。
(二)本案需配合搶災,應於本機關通知後,日間(08:00-20:00)60分鐘內,夜間(20:00-08:00) 90分鐘內,備妥人員機具到達搶災現場,未於時間內抵達每30分鐘將以新臺幣1,000元裁罰,並經機關通知改善而未改善逾3次者, 機關得終止契約。
(三) (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二、評分審查日期及地點由新北市林口區公所另行通知。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