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C5150@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至115年3月31日;第1區金額為新臺幣140萬元、第2區金額為新臺幣140萬元、第3區金額為新臺幣12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函報開工,每一次進場依本機關所定之工期完工(施工期限標準詳施工備註),最後進場通知期限為114年12月31日或該區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履約期間內,廠商應依本機關通知之規定時間內進場施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二、廠商資格: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種苗業〕或〔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
三、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77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