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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一、112年11月22日舉辦記者會(含場佈場復)。
二、112年12月2日前1日完成主活動地點場地舞台燈光音響等設備場佈。
三、112年12月2日配合主活動提供活動主持、表演場地音響燈光等設備設置、操作、設備統籌(含調度)及活動攝影拍照等專業服務。
四、112年12月1-2日宣傳車打廣告。
五、112年12月15日前活動照片及影片拍攝光碟及提供成果報告書。
六、本案決標後至112年12月2日期間舉辦活動,機關得保留實際活動日期、地點、內容、程序等修正權利,如遇政策變更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或原因,致履約期限延期,活動主題需隨同變更(請另提備案);如因前述原因致不宜辦理本活動時,機關得取消本採購案。
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7條及邀標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且履約期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評審作業
(一)廠商需辦理簡報。
(二)評審日期為民國112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評審地點為新北市林口區西林里仁愛路一段378號5樓會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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