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25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林口區麗園市民活動中心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決標日:112/07/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鵬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5,180
原始預算
$ 675,18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6033111#528
機關代碼 3.82.6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6033111#528
傳真號碼 (02)26010616
電子郵件信箱 AC515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33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7/31
原公告日 112/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現金或悠遊卡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 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3.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耐震補強相關工程 之設計監造)。 二、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 ※ 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 「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評審作業: (一) 廠商需辦理簡報。 (二)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三) 評審日期為民國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四) 評審地點為24449新北市林口區西林里仁愛路一段378號5樓會議室。 其餘請參閱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二、112年7月29日修正契約書案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3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6033111#528
機關代碼
3.82.6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6033111#528
傳真號碼
(02)26010616
電子郵件信箱
AC515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33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7/31
原公告日
112/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50元;現金或悠遊卡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8/08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1段3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 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3.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耐震補強相關工程
之設計監造)。 二、投標廠商之經歷證明文件應為: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 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或; 3 契約連同驗收紀錄,或; 4 其他經本機關或招標機認可之證明文件。 ※ 上開證明文件如無法充分證明規定資格時,應另附相關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之明細表)以佐證之。 ※ 「原始定作人(業主)」指以享有工作成果為目的,出資規劃、興建工作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不具法人人格之行號、團體,其檢附之信用證明,得以其負責人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代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評審作業: (一) 廠商需辦理簡報。 (二)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之對象。 (三) 評審日期為民國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四) 評審地點為24449新北市林口區西林里仁愛路一段378號5樓會議室。 其餘請參閱投標廠商評審須知。 二、112年7月29日修正契約書案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林口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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