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841 已決標公告

泰山區115年下半年度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決標日:115/06/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桔源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27,163
原始預算
$ 9,927,16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趙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603
機關代碼 3.82.6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聯絡人 趙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603
傳真號碼 (02)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n421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7
原公告日 115/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400元
付款方式 以現金方式繳納(不找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4 09:00
開標時間 115/06/04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者,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結構工程技術服務、大地工程技術服務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文件(以下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附加說明 #廠商請將投標文件按順序放好,以利本所審查。# 1.親自領取: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4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領取(本所作業時間3天):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請附「電子憑據」電子檔,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屬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之對象】;以人工付費領標投標者,請將人工領標收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廠商請提供服務建議書:【12】份,另廠商需辦理簡報。 5.本案評選委員:(1)李觀宏委員、(2)簡正清委員、(3)張亦翔委員、(4)胡建文委員、(5)林樹豪委員、(6)林炳宏委員、(7)黃燦輝委員。 6.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招標文件內之「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地方提案計畫書,依業務課需求進行個資遮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趙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603
機關代碼
3.82.6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聯絡人
趙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603
傳真號碼
(02)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n4211@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5/27
原公告日
115/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400元
付款方式
以現金方式繳納(不找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4 09:00
開標時間
115/06/04 10:00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8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新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大地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者,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結構工程技術服務、大地工程技術服務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文件(以下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附加說明
#廠商請將投標文件按順序放好,以利本所審查。# 1.親自領取:115年5月26日至115年6月4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領取(本所作業時間3天):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請附「電子憑據」電子檔,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廠商電子領標者,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屬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之對象】;以人工付費領標投標者,請將人工領標收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廠商請提供服務建議書:【12】份,另廠商需辦理簡報。 5.本案評選委員:(1)李觀宏委員、(2)簡正清委員、(3)張亦翔委員、(4)胡建文委員、(5)林樹豪委員、(6)林炳宏委員、(7)黃燦輝委員。 6.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招標文件內之「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地方提案計畫書,依業務課需求進行個資遮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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