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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2.27.2 新北市政府綠美化環境景觀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400元整,以現金方式繳納(不找零)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2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0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新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或;
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應檢附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或;
3.公司或行號,其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者 (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4.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景觀設計、施工之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可證明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文件(以下請擇一備標):
1.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2.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投標資格雲端服務」功能,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查詢及列印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該信用資料應載明政府電子採購網驗證碼。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文件【請勿裝訂】,並請按審查表順序放好,以利本所審查。
1.親自領取時間:113年8月7日至113年8月14日截標期限止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若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應附”電子憑據”電子檔,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本採購案收取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66萬元整。
5.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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