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a1005@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本採購案標的或相關業務之公司或行號、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
2.自然人應屬中華民國國民並年滿20歲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文件「請勿裝訂」,審查表請一併列印。
#親購招標文件:112年10月26日至112年10月31日截標期限止至本所3樓秘書室領取。
#郵購(本所作業時間3天):本所地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以大4K以上之牛皮信封,註明購買標案與標案名稱以及收件人姓名、地址與聯絡電話,檢附200元郵政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及足額快捷郵件資費金額之郵政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快捷郵件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若無法及時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廠商以電子領標投標者,請列印電子憑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以人工付費領標投標者,請將收據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廠商請提供企劃書(自然人為履歷表)6份。
#本案評審委員:
陳宏卿委員
盧彥安委員
楊麗花 委員
吳喬銘委員
黃青琪委員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第1區-大科、楓樹市民活動中心庶務工作委外
品項名稱_2
第2區-黎明、山腳市民活動中心庶務工作委外
品項名稱_3
第3區-楓樹福泰市民活動中心庶務工作委外
品項名稱_4
第4區-同榮市民活動中心庶務工作委外
品項名稱_5
第5區-義仁市民活動中心庶務工作委外
品項名稱_6
第6區-明志、貴子市民活動庶務工作委外中心
品項名稱_7
第7區-貴賢、貴和市民活動庶務工作委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