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1681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泰山區環保義工保險案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決標日:109/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
原始預算
$ 360,000
底價金額
$ 352,000
決標折數
85.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213
機關代碼 3.82.62
單位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213
傳真號碼 (02)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K5964@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1年度泰山區環保義工保險;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0年12月31日24時至111年12月31日24時、金額為新臺幣360,000元、數量為400人。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2/18
原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2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24時至110年度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保險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取時間:109年12月11日至109年12月22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 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應附”電子憑據”電子檔, 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期程要求:109年12月31日二十四時至110年度12月31日二十四時;共計1年(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二條。 5.(一)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預算單價900元正(本案單價決標)乘以預估數量400之和為新臺幣360,000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60,0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招標文件契約內容異動 7.開標時間延至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開標,9時截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213
機關代碼
3.82.62
單位名稱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聯絡人
廖先生
聯絡電話
(02)29099551#1213
傳真號碼
(02)22975974
電子郵件信箱
AK5964@ms.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1年度泰山區環保義工保險;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0年12月31日24時至111年12月31日24時、金額為新臺幣360,000元、數量為400人。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9/12/18
原公告日
109/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22 09:00
開標時間
109/12/22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24時至110年度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保險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取時間:109年12月11日至109年12月22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 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應附”電子憑據”電子檔, 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期程要求:109年12月31日二十四時至110年度12月31日二十四時;共計1年(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二條。 5.(一)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預算單價900元正(本案單價決標)乘以預估數量400之和為新臺幣360,000元正。 (二)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60,000元正尚未經立法程序。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招標文件契約內容異動 7.開標時間延至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開標,9時截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泰山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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