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取時間:106年11月30日至106年12月6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
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應附”電子憑據”電子檔, 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請廠商提供企劃書7份,自然人可免提供企劃書但請提供個人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文件。
5.(一).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78萬24,00元正【限定得標廠商(含自然人)家數至多7家,若得標家數未達上限7家,則單一廠商之預算金額,以投標各區固定預算金額累計加總為預算金額,自然人僅得得標1區。
(二).本案係按不同項目標的之複數決標,其各區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分別為:
1.第1區:大科、楓樹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114,000元正。
2.第2區:黎明、山腳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114,000元正。
3.第3區:楓樹福泰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98,400元正。
4.第4區:同榮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96,000元正。
5.第5區:義學、義仁預算新臺幣120,000元正。
6.第6區:明志、貴子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120,000元正。
7.第7區:貴賢、貴和市民活動中心預算新臺幣120,000元正。
(三)、預算案尚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標的為12個月(106年):新臺幣78萬2,400元正。本採購案係屬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且有一次發包或簽約辦理之必要,爰先行招標、決標,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本案係屬於複數決標。本所將經評審合格廠商(或自然人)辦理議價。如為自然人投標,自然人僅能就1投標標的(區)投標,不得重複投標。
(五)、本採購案廠商(自然人)對其派至機關之受僱勞工給付價金須含工資、勞工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以上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本採購案屬於逾公告金額10分之1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適用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6.本案將採固定金額決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