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K5964@ms.ntp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開標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2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3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322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領取時間:106年3月1日至106年3月10日截標期限止至秘書室領取。
2.郵購部份:(本所作業時間3天)
郵購領取:本所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1段322號(廠商應自行計算郵遞送達時間),於信封內書明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大於(30*40公分)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信封、回郵郵資150元,連同文件費及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抬頭為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以限時掛號於截止日前(以戳為憑)寄至本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3.廠商以電子領標參加投標者,建請附”電子憑據”電子檔, 亦可利用本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外標封以供本所檢驗。
4.請廠商提供企劃書12份,廠商須辦理簡報。
5.活動日期及地點:
第一梯次:106年 4月8 日(六)~ 4 月 9 日(日)(二天一夜)
第二梯次:106年 4月15日(六)~ 4 月16日(日)(二天一夜)
第三梯次:106年 4月22日(六)~ 4 月23日(日)(二天一夜)
第四梯次:106年 4 月29日(六)~ 4 月30日(日)(二天一夜)
第五梯次:106年 5 月 6 日(六)~ 5 月7 日(日)(二天一夜)
第六梯次:106年 5 月 20日(六)~5 月 21日(日)(二天一夜)
6.活動地點:中、南部地區,行程及食宿由旅行社提供。
7.106年3月1日更正(經費概算‧代標單-3840)表頭增加(重辦)2字,更正為106年度新北市泰山區聯誼活動(重辦)。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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