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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張先生(512)/標務:吳先生(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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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0392@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按原契約規定之內容;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5年3月31日止、金額為新台幣258萬元,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3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以其他計[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履約期限前已通知之設計案,乙方均需完成後續之監造作業並至結算驗收結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或⽔利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證書、c.當年度公會會員證、d.電機技師合作同意書(表格請參考使⽤投標須知中合作同意書空⽩範本、或⾃⾏使⽤相關表格證明電機技師合作同意)。
備註: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程、⽔利⼯程技術服務者:a.本年度公共⼯程委員會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b.技師執業證照、c.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d.本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中華⺠國⼯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e.電機技師合作同意書(表格請參考使⽤投標須知中合作同意書空⽩範本、或⾃⾏使⽤相關表格證明電機技師合作同意)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載明廠商名稱.負責⼈或代表⼈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6.簡報時間:另⾏通知。
7.建請印製紙本之企劃書〔10〕份。
8.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9.本案係針對本區年度公共⼯程委託設計及監造廠商之複數決標,其個別項⽬之預算⾦額分別為:
(1)第1優勝廠商:預算新臺幣390萬元正。
(2)第2優勝廠商:預算新臺幣350萬元正。
本次招標之決標廠商依最後評選結果⽽定,必要時得予以從缺,本機關並於決標後保留各委託設計及監造案分配之權利。上述預算⾦額僅為廠商執⾏⾦額上限,非實際執⾏⾦額,惟尚須依甲⽅預算審議情況⽽定。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品項名稱_2
113年度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2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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