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20601 已決標公告

112年五股區小型抽水站管理維護及颱風進駐工程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決標日:112/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鋐達泵浦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1,846
原始預算
$ 1,333,166
底價金額
$ 1,230,000
決標折數
97.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業務:林先生(511)/標務:吳先生(320)
聯絡電話 (02)22916051#511/320
機關代碼 3.82.61
單位名稱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聯絡人 業務:林先生(511)/標務:吳先生(320)
聯絡電話 (02)22916051#511/320
傳真號碼 (02)22929343
電子郵件信箱 AQ039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台幣15萬元,期間為三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6 16:00
開標時間 112/03/17 10:00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限期完成【113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證明【維護及機械安裝、保養等相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業務:林先生(511)/標務:吳先生(320)
聯絡電話
(02)22916051#511/320
機關代碼
3.82.61
單位名稱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聯絡人
業務:林先生(511)/標務:吳先生(320)
聯絡電話
(02)22916051#511/320
傳真號碼
(02)22929343
電子郵件信箱
AQ0392@ntp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新台幣15萬元,期間為三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6 16:00
開標時間
112/03/17 10:00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5/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3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限期完成【113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證明【維護及機械安裝、保養等相關業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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