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業務:吳小姐(221)/標務:蔡先生(320)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業務:吳小姐(221)/標務:蔡先生(320)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2916051分機221/32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M7319@ntpc.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0年度新北市五股區各里辦公處辦理各類研習活動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4/2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4/21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其他:履約期限
字契約簽訂完成後至民國110年12月15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執照或乙種旅行業執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6.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7. 建請印製紙本之服務建議書〔12〕份。
8.服務建議書載明標價、標價組成內容之處,加註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並加蓋印章。
9.服務建議書封面建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10.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110年度新北市五股區各里辦公處辦理各類研習活動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4,867,880元
fetched_at
2021-04-07T10:00:19+08:00
聯絡人
業務:吳小姐(221)/標務:蔡先生(320)
聯絡電話
(02)22916051分機221/320
電子郵件信箱
AM7319@ntpc.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履約期限
字契約簽訂完成後至民國110年12月15日
廠商資格摘要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執照或乙種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選時廠商「需辦理簡報」。 6.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7. 建請印製紙本之服務建議書〔12〕份。 8.服務建議書載明標價、標價組成內容之處,加註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並加蓋印章。 9.服務建議書封面建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10.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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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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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北市五股區各里辦公處辦理各類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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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74-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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