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2916051#511/320
電子郵件信箱
AI8096@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5樓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3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證明【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秘書室或政風室請求釋疑。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4、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補充說明。
5、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