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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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請載明後續擴充情形或項目、金額
擴充項目:契約內容之項目
擴充金額:標餘額 擴充期間:105年10月29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部分:先向本所3樓開立繳款書後至台灣銀行繳款,憑收據向3樓採購中心不具名領取標單及圖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8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等文件載有足供辦理本案之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地方及地點
一、自行購領部分:先向本所5樓採購中心開立繳款書後至台灣銀行繳款,憑收據向3樓秘書室不具名領取標單圖說。< 請於銀行對外營業時間內辦理>
二、郵購部分:< 本所作業時間三天>
1.向各地郵局購買現金袋投遞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四段五十號/註明:新北市五股區公所3樓秘書室收。
2.一只現金袋限領一份圖說及標單,並另填寫招標名稱,否則不予受理。
3.回郵信封袋由本所提供,另應附足郵票,且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廠商無法即時投標,時由廠商自行負責。
4.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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