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V6028@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1年、金額為新臺幣98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1樓秘書室(24972250#1523)領取繳款書至本所指定之農會帳戶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由甲方依據需求傳發派工通知單,每次派工乙方應按甲方通知日起開工,並於指定工期內完工,最後一次派工最遲於115年12月31日前核派,契約竣工日以最後ㄧ次派工工期之截止日,或本案採購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項目列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做關於園藝、植栽、庭園、景觀工程專業者。且3. 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綠美化相關案件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由甲方依據需求傳發派工通知單,每次派工乙方應按甲方通知日起開工,並於指定工期內完工,最後ㄧ次派工最遲於115年12月31日前核派,契約竣工日以最後ㄧ次派工工期之截止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2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
業務主辦人
經建課吳先生,電話:02-24972250#1409 傳真:02-24063112。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三)依採購法第85條之1,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需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繳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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