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6 已決標公告

瑞芳區107年度里鄰長、調解委員、守望相助隊聯誼活動企劃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決標日:107/02/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山川興業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23,520
原始預算
$ 2,123,5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聰凌
聯絡電話 (02)24972250#1106
機關代碼 3.82.6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聯絡人 周聰凌
聯絡電話 (02)24972250#1106
傳真號碼 (02)24974374
電子郵件信箱 AH162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1樓秘書室(24972250#1523)領取繳款書至本所指定之農會帳戶繳交新台幣3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2 08:40
開標時間 107/02/22 09:30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1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列有『旅遊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9、20日(里鄰長、調解委員)及107年6月2、3日(守望相助隊聯誼活動)。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
業務主辦人 民政災防課周聰凌小姐,電話:02-24972250#1106傳真:02-24974374。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 之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電話:(02)29603456轉6319。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法務部廉政署為受理檢舉機關。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三)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2 08: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6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聰凌
聯絡電話
(02)24972250#1106
機關代碼
3.82.60
單位名稱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聯絡人
周聰凌
聯絡電話
(02)24972250#1106
傳真號碼
(02)24974374
電子郵件信箱
AH1626@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1樓秘書室(24972250#1523)領取繳款書至本所指定之農會帳戶繳交新台幣3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2 08:40
開標時間
107/02/22 09:30
開標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逢甲路82號(1樓秘書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營業項目應列有『旅遊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9、20日(里鄰長、調解委員)及107年6月2、3日(守望相助隊聯誼活動)。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文件費為300元正。 1.自購:上班時間內領標。地點:瑞芳區逢甲路82號〈本所1樓秘書室〉 2.郵購:(1)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以郵政匯票,受款人指名「新北市瑞芳區公所」(2)寫明欲購買招標案件名稱,並於回郵 信封上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3)郵購回郵(本地郵資:150元;外埠郵資:190元;回郵信封長36*寬28公分),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並原件退回。 3.以電子領標方式: 請鍵入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電子採購網) 進入廠商端,點選政府採購>領標管理>電子領標之路徑下載標案。 【其他】: 1.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投標時應另附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2.若以通訊方式投標:請以掛號或快捷方式投遞(請自行注意截標期限)。 3.
業務主辦人
民政災防課周聰凌小姐,電話:02-24972250#1106傳真:02-24974374。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 機號碼,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請釋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二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 之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電話:(02)29603456轉6319。 6.瑞芳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2-24062678 7.法務部廉政署為受理檢舉機關。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一)檢舉電話:0800-286-586。(二)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三)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四)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五)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其他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未盡事宜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瑞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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