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51 新北市 淡水區 中山北路2段37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6221020#7605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AV9951@ntpc.gov.tw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2.2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425,817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6-03-03&orgId=3.82.59&cno=BY115014&seq=01&UpdSq=01&pkPmsMain=NzExNjI0OTM=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03/16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03/16 1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秘書室採購(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右方「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內之四種資格請擇一備標)
(一)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51)
或團體應檢附下列: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外縣市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業者應另附取得新北市主管機關跨區備查之文件。
2. 殯葬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
(四)公司應檢附: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 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秘書室蘇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民政課莊小姐;電話:2622-1020轉7605,傳真:(02)2629-2965 [其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含)廠商參與招標者,則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2.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fetched_at
2026-03-09T10:10:25+08:00
機關地址
251 新北市 淡水區 中山北路2段375號
電子郵件信箱
AV9951@nt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82.2.2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6-03-03&orgId=3.82.59&cno=BY115014&seq=01&UpdSq=01&pkPmsMain=NzExNjI0OTM=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034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新北市淡水區公所秘書室採購(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右方「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名稱」欄內之四種資格請擇一備標) (一)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51) 或團體應檢附下列: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外縣市之「殯葬禮儀服務業」業者應另附取得新北市主管機關跨區備查之文件。 2. 殯葬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3.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應檢附: 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測量科」者)。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測量技術服務」者)。 (四)公司應檢附: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測繪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 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採購聯絡人]:秘書室蘇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民政課莊小姐;電話:2622-1020轉7605,傳真:(02)2629-2965 [其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 1.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含)廠商參與招標者,則當場改限制性招標。 2.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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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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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淡水區第十公墓查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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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7-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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