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X108016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新北市淡水區公園綠地清潔維護工作(開口合約) (第1、2 區)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決標日:108/0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峻企業社、億庭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80,000
原始預算
$ 2,626,355
底價金額
$ 2,460,000
決標折數
186.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2.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青蓉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4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吳青蓉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4
傳真號碼 (02)26212071
電子郵件信箱 AL425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第1、2區均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 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案契約所有項目3個月,各區金額為:第1區金額為新台幣71萬6,200元整,第2區金額為新台幣71萬6,200元整, 後續擴充條件為係該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且有繼續簽約之意願,於原合約結束前3個月(即該年10月底前)逕向機關申請後續擴充,並經機關同意後雙方延長合約,並以原契約條件、價金與廠商續約,於108年度編列109年度相關預算支應給付施作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第1區或第2區或第1、2區都投標者,皆僅需繳交1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項目列有「清潔維護」或「環保服務」或「公共衛生」或得以承辦環境清潔等之業務者。 2.公司或行號。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參考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3本案招標文件為壓縮檔。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經建課吳小姐;電話:2622-1020轉7504,傳真:(02)2621-207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626,35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截標時間 108/01/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青蓉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4
機關代碼
3.82.5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機關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
聯絡人
吳青蓉
聯絡電話
(02)26221020#7504
傳真號碼
(02)26212071
電子郵件信箱
AL4250@ntp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第1、2區均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 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本案契約所有項目3個月,各區金額為:第1區金額為新台幣71萬6,200元整,第2區金額為新台幣71萬6,200元整, 後續擴充條件為係該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且有繼續簽約之意願,於原合約結束前3個月(即該年10月底前)逕向機關申請後續擴充,並經機關同意後雙方延長合約,並以原契約條件、價金與廠商續約,於108年度編列109年度相關預算支應給付施作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光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6 09:00
開標時間
108/0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第1區或第2區或第1、2區都投標者,皆僅需繳交13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項目列有「清潔維護」或「環保服務」或「公共衛生」或得以承辦環境清潔等之業務者。 2.公司或行號。 §投標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參考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自行(人工)索領部份:上班時間(08:00-12:30~13:30-17:00)內逕向本所(淡水區中山北路2段375號)9樓秘書室採購不具名索領光碟片。2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廠商使用手冊」,並依該內容辦理。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免費。但廠商需支付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3本案招標文件為壓縮檔。
採購聯絡人
秘書室張小姐;電話:2622-1020轉7215,傳真:(02)2621-8602
業務聯絡人
經建課吳小姐;電話:2622-1020轉7504,傳真:(02)2621-207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626,35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截標時間
108/0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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